華商報訊(記者 任嬌) 省教育廳近日公佈新修訂的省級示範幼兒園評估標準,要求幼兒園的名稱必須規範,不含有“國際、中華、雙語、藝術”等字。
   省教育廳表示,至2016年,確保全省每個縣至少有1所省級示範幼兒園。
  省級示範幼兒園是幼兒園辦學的“最高”級別。新修訂的標準從五個方面進行評估。其中要求,幼兒園的名稱必須規範,不含有“國際、中華、雙語、藝術”等字;男教師比例達到教師總數的5%;沒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現象,三年內沒有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的違背師德師風現象;嚴格限制班額,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各年齡班幼兒數最多不超過規定班額5名。
   創建省級示範幼兒園中,如果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違規收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隱患、“小學化”現象嚴重,以及因其他原因產生社會負面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省教育廳對省級示範幼兒園動態管理,採取隨機、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抽查,並每5年復驗一次。對抽查和復驗不合格的省級示範幼兒園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省級示範園稱號。  (原標題:省級示範幼兒園名稱不得含“國際、雙語”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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