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孟麗記者張銳)“目前,全市共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7861份,覆蓋企業22312家、職工74萬餘人,覆蓋率達96%,職工工資連續3年增幅超過10%……”一組數字概括了山東聊城近年來工資集體協商的顯著成效。而這得益於聊城市總工會在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中堅持突出重點難點,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典型引導,堅持分類指導等工作理念。
  聊城市中小、私營企業居多,且組織形式不規範。在工資集體協商開展之初,企業主普遍存在“我是老闆我做主、工資多少我說了算”的想法,不少職工也對工資集體協商認識模糊。
  為破解難題,2011年起,聊城在縣(市、區)建立了勞動定額(工資標準)指導委員會,由工會牽頭,人社部門、企業代表組織及有關人員組成。委員會根據當地行業工資平均價位,根據行業特點採取不同的測算方式,形成勞動定額和工資標準草案。隨後,召開專題會議征求企業和職工意見,並提交區域、行業工會聯合會,為勞資雙方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提供依據。
  對於一些區域內企業規模小、行業種類繁雜、很難制定統一工資標準的狀況,勞動定額(工資標準)指導委員會還經過反覆調研、綜合測算,制定出區域工資標準“三條線”,即高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保障線、高於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中檔水平的崗位工資標準線和年度工資標準調整線。此外,建立起工資集體協商評估制度,定期對工資集體協商的總體質量進行評議,對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評估,督促企業逐一落實。而對拒不履行協議的企業,則提交勞動部門依法督促落實。
  規範運行是工資集體協商落地的重要保障,為此,聊城市總還著力健全了“三項機制”:預商機制,協商前廣泛聽取職工的意見,然後初步確定協商議題,形成協商草案,並組織企業經營者和職工代表共同制定正式的協商文本,確定協商內容;平等協商機制,行業性、區域性工會組織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工資集體協商會議,對協議文本內容進行平等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職代會的監督審議作用,每年組織職工代表對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履約的企業在本區域內進行通報,由同級勞動部門依法督促企業改正。
  (原標題:聊城工會強力推進集體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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